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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民生微实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
 时间:2017-01-10 09:38:00

提案人:民革新会区委会

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逐渐成为社会较为迫切的需求。既有住宅楼增设电梯一方面可以方便老年人出行,改善居民住房舒适度,大大减轻市民二次置业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也是多层旧住宅楼提高价值焕发新机的机会,对社会资源的节约和充分利用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此外,还有利于居家养老和抑制楼价过快增长。

为推动这一民生实事,广东省住建厅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出台了《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充指导意见》,深圳、佛山、韶关等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工作细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发出了《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全省各地已有不少既有住宅楼加建电梯工程顺利实施或在建。作为省试点之一的韶关市从2009年到2015年底已加装电梯167台。

一、我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情况

新会城区普及带电梯的住宅楼时间较晚,2005年之前建造的大部分是没有安装电梯的六、七层住宅楼。近年来随着楼价不断攀升,有意向加装电梯的住户越来越多,但由于各方面问题,到目前为此只有一宗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正式申报,与社会的需求形成鲜明对比。据了解,该加装电梯工程位于会城某小区内,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未收到反对意见,因此2016年中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但由于加建部分所占空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申报业主未能提供使用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因此未能获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不能办理下阶段的施工报建等手续,至今未能开工。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新会主城区部分业主对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与加装电梯工作推进缓慢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业主协调难问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或者因增加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分的外形或结构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由于增设电梯多少会影响部分住宅的采光、通风、消防通道、住宅价值,带来噪音、出行不便等麻烦,底层业主受益少,损耗大,因而容易引起高低层住户的利益冲突,费用分摊和补偿达成协议较为困难。即使达到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仍可能部分受影响的住户强烈反对而无法实施。

(二)土地问题。目前新会区公寓式住宅楼的国土证用地只包括建筑基底范围,对小区内的住宅楼亦未注明共有土地。由于申请加装的电梯普遍位于住宅楼外侧,申请人没有使用土地的国土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不下来,后续的一系列报建手续也无法开展。

(三)规范和安全问题。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满足现行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果在住宅外部加装电梯,除了不能占用公共道路和消防通道外,还需要满足楼宇间距要求。若没有足够空间则无法加装。在这方面比较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是2000年前后建造的住宅楼,而中心旧城区内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住宅楼普遍楼宇间距较窄,大部分不具备加装要求。

(四)办事程序问题。加装电梯虽然只是一个几十万元的项目,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按照法定建设程序需要走的部门和新建一幢楼几乎没有两样,报建程序复杂,让业主和建设单位大感不便。

    三、推动我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社会氛围。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和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居民统一思想,消减各种矛盾和顾虑,为顺利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营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采取便民措施,简化办事流程。一是组织相关审批部门讨论研究,简化相关报建流程,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缩短办事时间。二是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资料样板,放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府网站供群众查询和参考。   

  (三)贯彻上级政策,建立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新会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工作细则,明确加装的前提条件和原则,制定办理程序,指导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领导小组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住建部门牵头,国土、规划、城管、质监、消防、法制和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研究解决加装电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住户的资金负担。四是参考其他城市做法,破解土地瓶颈。对于加装电梯的土地问题,《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以“暂不计收地价,不办理用地补充手续,不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来处理,韶关市则采取以下方法:需要使用城市空地、城市公共用地的,该部分住宅楼加装电梯用地先由国有资源局查阅土地登记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用地同意使用及备案手续。经办理土地使用核准及备案手续后,规划部门可办理规划许可证。